# 一人有限公司税务申报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? 在加喜财税深耕财税行业的12年里,我见过太多创业者从“激情满满”到“焦头烂额”的转变——尤其是选择一人有限公司形式的老板们。这种“一个人说了算”的企业模式,虽然决策灵活、责任清晰,但税务申报的复杂性往往让新手老板们措手不及:明明公司利润不高,却要缴纳一大笔税款;听说有“税收减免”,却又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条件;甚至有些老板因为对政策一知半解,不小心踩进了“偷税漏税”的雷区。事实上,一人有限公司作为小微企业的重要组成,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税收减免政策,只要合规申报,完全能在合法范围内降低税负。今天,我就以12年实战经验,结合真实案例,带大家一文读懂一人有限公司的税务申报优惠,让你少走弯路,把钱花在刀刃上。 ## 增值税优惠:小规模纳税人的“隐形福利” 增值税作为企业流转税的核心,直接关系到日常经营成本。对一人有限公司来说,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往往是享受优惠的“敲门砖”。根据现行政策,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(季度不超过30万元),免征增值税——这条看似简单的规定,背后藏着不少实操细节,很多老板就因为没吃透,白白多交了钱。

举个例子,去年我接了个做电商的一人有限公司客户,老板娘张姐经营一家服装网店,季度销售额28万元,全部是普票。她一开始自己申报时,直接按3%的征收率交了增值税,结果多缴了8400元。后来我们帮她梳理发现,季度30万以内是免征增值税的,但前提是“不含税销售额”。她把28万当成含税额申报,自然算错了。其实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时,销售额=含税额÷(1+征收率),她季度不含税销售额是27.18万,远低于30万门槛,完全可以享受免税。这件事告诉我们: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的关键在于“不含税销售额”和“申报口径”,很多老板习惯把“收款金额”直接当销售额,反而忽略了价税分离的规则。此外,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0万(季度30万),但不超过500万,可以继续享受1%的征收率优惠——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从3%降至1%的政策已延续,这对年销售额在30万-500万的一人公司来说,相当于直接降低了2%的税负。比如一家建材批发的一人公司,季度销售额40万(不含税),按1%征收率只需交4000元增值税,若按3%则需12000元,足足省了8000元。

一人有限公司税务申报有哪些税收减免政策?

除了销售额门槛,特定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还能享受“行业性免税”。比如销售农产品、自产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,或者提供养老、托育服务等,即使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,也可能适用免税政策。我有个做有机蔬菜种植的一人有限公司客户,季度销售额35万,其中30万是自产蔬菜销售(免税),5万是加工食品销售(征税)。他一开始想把35万全部按1%交税,我们帮他拆分后,仅就加工食品部分征税500元,省下了3500元。这提醒我们:一人公司如果涉及混合经营,一定要分清“应税项目”和“免税项目”,分别核算才能享受优惠。另外,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即使销售额未超10万,也需要缴纳增值税——很多老板以为“开了专票就能免税”,其实免税仅针对普票,开了专票就要对应缴税,这点千万不能混淆。

最后,别忘了“增值税留抵退税”这个“大红包”。虽然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不涉及留抵税额(进项税少),但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转型为一般纳税人后,进项税大于销项税,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留抵退税。比如一家科技型一人公司,2023年购入研发设备进项税15万,销项税12万,形成留抵税额3万。作为“制造业”或“科技型中小企业”,它不仅能全额退税,还能加计5%的退税额,实际退税3.15万。不过,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,留抵税额会转为“待抵扣进项税”,不能直接退税,这一点需要提前规划。总之,增值税优惠对一人公司来说,就像“阶梯式福利”:小规模纳税人有免税和低征收率,特定行业有专项优惠,一般纳税人有留抵退税——只要算清账,就能省下一大笔钱。

## 所得税优惠:小微企业的“减负核心” 企业所得税是“利润税”,直接关系到企业“赚的钱能留多少”。对一人有限公司来说,最核心的所得税优惠就是“小微企业税收减免”,这项政策堪称“中小企业的救命稻草”。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,2023年-2027年,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(含一人有限公司),实际按5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——对比25%的标准税率,直接降低了20个百分点,相当于利润的“五折优惠”。

举个例子,一家设计类一人有限公司,2023年利润200万,按标准税率应交企业所得税50万,但享受小微优惠后,只需交10万(200万×5%),直接省下40万!很多老板可能会问:“应纳税所得额”和“利润”是一回事吗?其实不然,应纳税所得额=利润总额±纳税调整额,比如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60%且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%扣除,超出的部分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。我有个客户是做餐饮的一人公司,老板把家庭旅游费5万计入“业务招待费”,不仅不能税前扣除,还被调增了5万应纳税所得额,导致多交了1.25万企业所得税。所以,想享受小微优惠,第一步就是“规范账务”,确保应纳税所得额准确计算。此外,小微企业的“判定标准”也很关键: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、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、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——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,才能享受5%的优惠。如果一人公司资产超过5000万,哪怕利润只有100万,也不能按5%交税,只能按25%,这中间的差距可不小。

除了小微优惠,还有一项容易被忽视的政策:“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”。根据《关于设备、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,一人公司购置单价500万以下的设备、器具(比如电脑、生产设备),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,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——不用再按年折旧,相当于“提前抵扣”。比如一家机械加工的一人公司,2023年花80万买了台数控机床,如果不享受一次性扣除,按10年折旧,每年只能抵扣8万,但一次性扣除后,当年就能抵扣80万,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80万,按5%税率少交4万企业所得税。不过,这项优惠有“前提条件”:必须属于“固定资产”,且单价不超过500万;如果是“不动产”(比如厂房),则不能一次性扣除,只能按20年折旧。另外,如果公司已经享受了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”,就不能再对研发设备重复享受一次性扣除,这点要注意“政策叠加”的规则。

还有“高新技术企业优惠”,虽然一人公司规模小,但如果属于“科技型中小企业”,也能享受15%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(标准税率25%)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判定标准是: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,且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5%。比如一家软件开发的一人公司,年销售收入1500万,研发费用100万(占比6.7%),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,按15%税率交税,比标准税率少交10个百分点。我有个客户是做AI算法的,2023年利润80万,按25%交20万,但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后,只需交12万,省了8万。不过,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每年备案,如果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,就会失去优惠资格,所以“持续投入研发”是关键。总之,所得税优惠对一人公司来说,是“利润调节器”:小微优惠直接降低税率,固定资产扣除提前抵税,高新优惠降低税基——只要合理规划,就能让“赚的钱”真正“落袋为安”。

## 个税优惠:股东分红的“节税技巧” 一人有限公司虽然“一人控股”,但股东从公司拿钱,往往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——很多老板以为“公司是我的,拿钱不用交税”,结果被税务局补税加滞纳金,追悔莫及。其实,股东从一人有限公司取得收入,主要有两种方式:工资薪金和分红,对应的个税政策完全不同,合理规划能省不少钱。

先说“工资薪金”。如果股东在公司任职,领取合理的工资薪金,可以计入公司费用,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,同时股东按“工资薪金所得”缴纳个税(3%-45%超额累进税率)。这里的关键是“合理性”——如果股东拿月薪5万,而公司员工平均月薪5000,税务局可能会认定为“不合理工资”,调增应纳税所得额,补缴企业所得税和个税。我有个客户是做咨询的一人公司,股东月薪3万,公司其他员工月薪8000,税务局在稽查时认为“工资畸高”,将超出的部分(3万-8000=2.2万/月)调增应纳税所得额,导致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2.2万×12×25%=6.6万,股东补缴个税(2.2万×5000-5000)×20%×12=5.04万,合计多交11.64万!所以,股东工资要符合“行业水平”和“岗位职责”,比如同样是公司高管,在一线城市拿月薪2万,在二线城市拿月薪1万,可能更合理。此外,工资薪金还可以和“社保公积金”结合——如果股东按工资基数缴纳社保公积金,既能增加公司费用扣除,又能提升个人社保缴费年限,一举两得。比如股东月薪1万,按12%缴纳公积金,公司和个人各缴1200元,公司费用增加1200元,个人到手工资减少1200元,但公积金账户多了2400元,相当于“强制储蓄”,还能抵个税(公积金免征个税)。

再说“股东分红”。一人有限公司的税后利润,如果分配给股东,需要按“股息红利所得”缴纳20%的个税——相当于“先交25%企业所得税,再交20%个税”,综合税负高达40%(1-25%)×20%=40%)。有没有办法降低?其实可以通过“盈余公积转增资本”的方式,但需要满足“公司有利润且已经缴纳企业所得税”的前提,而且转增资本后,股东不能立即拿钱,相当于“把钱留在公司”。更实用的方法是“设立个体工商户”——如果一人有限公司有大量利润,可以股东名义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,将部分业务转移到个体户,个体户按“经营所得”缴纳个税(5%-35%超额累进税率),且可以享受“小微个体户”优惠(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,减半征收个税)。比如一家设计公司,年利润100万,如果直接分红,股东需交个税100万×20%=20万;但如果股东注册一个个体户,将其中50万利润转移到个体户,个体户按“经营所得”纳税,50万×10%(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半)=5万,公司分红50万×20%=10万,合计15万,比直接分红少交5万。不过,这种方法需要“业务真实转移”,不能为了避税而虚开发票,否则会面临税务风险

还有“股权转让”的个税问题。如果股东转让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权,需要按“财产转让所得”缴纳20%个税,计税依据是“转让收入-股权原值-合理费用”。很多老板在转让股权时,会“故意压低转让价格”避税,比如公司净资产100万,却以50万转让,结果被税务局按“净资产核定”补税。其实,股权转让的“合理价格”是关键,可以参考“净资产评估值”或“同类股权交易价格”。比如我有个客户,转让一家餐饮一人公司的股权,净资产80万,他按60万转让,税务局认为价格偏低,按80万核定,补了个税(80万-股权原值30万)×20%=10万。所以,股权转让一定要保留“交易合同”和“评估报告”,证明转让价格合理,避免税务纠纷。此外,如果股东是“自然人”,且持股满1年,分红时可以享受“免税”吗?答案是“不能”——分红免税的前提是“居民企业之间”,而股东是自然人,所以分红必须交20%个税,这点要特别注意,不要被“误解”误导。

## 地方税费:附加税与基金的“减负细节” 除了增值税和所得税,地方税费(如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残保金等)虽然税率低,但积少成多,对一人公司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。其实,针对这些地方税费,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减免政策,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,能享受不少“隐性福利”。

先说“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”。这三项税费是增值税的“附加税”,税率分别为7%(市区)、5%(县城)、1%(其他地区)和3%、2%、2%。但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政策的公告》,2023年-2027年,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“六税两费”减半征收优惠,即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按50%缴纳。比如一家市区的一人公司,小规模纳税人,季度增值税1万(按1%征收率),那么城建税=1万×7%×50%=350元,教育费附加=1万×3%×50%=150元,地方教育附加=1万×2%×50%=100元,合计600元,如果不减半,则需要1200元,直接省了一半。此外,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(季度30万),免征增值税,同时附加税也免征——因为附加税是“随增值税征收的”,增值税免了,附加税自然不用交。比如我有个做零售的一人公司,季度销售额25万(不含税),免征增值税,那么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也全部免征,合计省了1000多元。很多老板以为“附加税金额小,没必要关注”,其实积少成多,尤其是对于利润薄的一人公司,减免附加税相当于“纯利润增加”。

再说“残保金”(残疾人就业保障金)。这是一项按“企业职工人数”和“工资总额”征收的基金,目的是促进残疾人就业。根据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》,残保金的计算公式是:残保金=(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×1.5%-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)×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。但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“减免优惠”:在职职工人数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,免征残保金。比如一家广告设计的一人公司,职工25人,全部是健全人,按政策免征残保金,如果职工人数超过30人,比如35人,未安排残疾人就业,那么残保金=(35×1.5%-0)×职工年平均工资。假设职工年平均工资6万,那么残保金=(0.525-0)×6万=3.15万,这对小微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。所以,如果一人公司职工人数超过30人,可以考虑“安排1-2名残疾人就业”,既能减免残保金,又能履行社会责任。我有个客户是做物流的一人公司,职工32人,安排了1名残疾人就业(月薪4000元),那么残保金=(32×1.5%-1)×6万=(0.48-1)×6万=负数,免征残保金,而且还能享受“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”(按100%加计),相当于多扣了4000×100%=4000元费用,少交企业所得税4000×25%=1000元。不过,安排残疾人就业需要“符合条件”,比如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保、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,不能“虚假安排”,否则会被追缴残保金并罚款。

还有“水利基金”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“区域性减免”。有些省份为了鼓励创业,会对一人公司等小微企业减免水利基金(按销售额的0.1%-0.3%征收)或地方教育费附加。比如江苏省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水利基金减半征收,即按0.05%-0.15%征收;浙江省规定,月销售额10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水利基金。这些政策虽然“地方性”强,但对一人公司来说,能省一点是一点。我有个客户在苏州做服装加工的一人公司,季度销售额20万,水利基金=20万×0.1%×50%=100元,如果不减半,则需要200元,虽然金额不大,但“积少成多”。所以,老板们要关注“地方税务局官网”或“办税大厅公告”,了解本地的区域性减免政策,不要错过“地方性福利”。总之,地方税费虽然“零碎”,但减免政策多,尤其是小规模纳税人,只要多留意,就能降低不少成本。

## 研发支持:创新企业的“税收杠杆” 对于科技型、创新型的一人有限公司来说,“研发投入”是核心竞争力,而国家为了鼓励创新,出台了一系列研发费用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,比如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”“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”等,这些政策不仅能降低税负,还能提升企业“科技含量”,可谓“一举两得”。

最核心的政策是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”。根据《关于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》,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再按100%在税前扣除(科技型中小企业按100%)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对一人公司来说,如果年利润100万,研发费用50万,按100%加计扣除后,应纳税所得额=100万-50万×100%=50万,企业所得税=50万×5%=2.5万,如果不加计扣除,则需交100万×5%=5万,直接省下2.5万。我有个客户是做智能硬件的一人公司,2023年研发费用60万,利润80万,按100%加计扣除后,应纳税所得额=80万-60万=20万,企业所得税=20万×5%=1万,比不加计扣除少交3万。关键是,研发费用的“范围”要明确,包括:人员人工(研发人员的工资、奖金、津贴)、直接投入(研发活动消耗的材料、燃料、动力费用)、折旧费用(研发设备的折旧)、无形资产摊销(研发软件的摊销)、新产品设计费、工艺规程制定费等。很多老板把“日常办公费”也算作研发费用,这是不对的——必须是与“研发活动直接相关”的费用,才能加计扣除。比如研发人员出差参加“技术研讨会”的差旅费,可以算研发费用;但销售人员的差旅费,就不能算。

还有“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”。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“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,且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5%”的企业。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100%提高到100%(即按200%加计扣除),并且可以享受“亏损结转年限延长”(最长结转10年)。比如一家科技型一人公司,2023年研发费用30万,利润20万,按200%加计扣除后,应纳税所得额=20万-30万×200%=-20万(亏损),亏损可以结转以后10年,抵扣未来利润。如果2024年利润50万,可以用2023年的20万亏损抵扣,应纳税所得额=50万-20万=30万,企业所得税=30万×5%=1.5万,比不用亏损结转少交2.5万。如何成为“科技型中小企业”?需要登录“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”进行“自我评价”和“公示”,公示通过后取得“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”,编号有效期为一年。我有个客户是做AI算法的,2023年研发费用占比6%(符合5%的要求),成功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,不仅享受了200%加计扣除,还申请了“科技创新券”(最高10万元),用于购买研发设备,相当于“政府补贴”,一举两得。

最后,还有“软件企业优惠”。如果一人公司从事“软件开发、销售”或“软件服务”,可以享受“增值税即征即退”和“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”政策。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: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超过3%的部分,即征即退;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是指:自获利年度起,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(按12.5%税率)。比如一家软件一人公司,2023年亏损,2024年盈利50万,2025年盈利60万,2026年盈利70万,那么2024-2025年免企业所得税,2026-2028年减半征收(2026年70万×12.5%=8.75万,2027年、2028年同理)。不过,软件企业需要“双软认证”(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),才能享受优惠。我有个客户是做教育软件的,2023年取得双软认证,2024年盈利30万,免企业所得税,2025年盈利40万,免企业所得税,2026年盈利50万,减半征收6.25万,合计省下了30万×25%+40万×25%=17.5万。总之,研发支持政策对创新型一人公司来说,是“税收杠杆”——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降低当期税负,用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延长亏损结转,用软件企业优惠减免所得税,只要“持续投入研发”,就能享受“政策红利”。

## 创业扶持:初创企业的“税收红利” 对于刚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来说,“活下去”是第一目标,而国家为了鼓励创业,出台了一系列针对“初创企业”的税收减免政策,比如“增值税减免”“所得税减免”“地方性创业补贴”等,这些政策能帮助初创企业“降低门槛”“积累资金”,度过“生存期”。

最直接的是“增值税减免”。根据《关于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的公告》,2023年-2027年,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(季度不超过30万元),免征增值税;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500万元的,按1%征收率缴纳增值税。这对初创一人公司来说,简直是“雪中送炭”。比如一家刚成立的电商公司,季度销售额25万(不含税),免征增值税,相当于“纯利润增加25万×1%=2500元”;如果季度销售额35万(不含税),则只需交3500元增值税,比按3%交10500元,省了7000元。很多初创企业“业务不稳定”,有时销售额高,有时低,免征增值税政策能“平滑税负”,避免“某个月销售额突然超标”而多交税。我有个客户是做手工定制的,2023年1季度销售额28万(免税),2季度销售额32万(交3200元),3季度销售额18万(免税),4季度销售额35万(交3500元),合计交税6700元,如果按3%征收率,则需要交(28+32+18+35)万×3%=3.15万,省了2.48万。此外,初创企业如果“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或不动产”,还可以享受“差额征收”优惠,比如提供旅游服务,可以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向接团旅游企业支付的费用,再按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,降低税基。

还有“企业所得税减免”。根据《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,2023年-2027年,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12.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(实际税率2.5%);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(实际税率10%)。这对初创一人公司来说,相当于“前几年的税负极低”。比如一家初创设计公司,2023年利润80万,应纳税额=80万×12.5%×20%=2万,按标准税率25%则需要交20万,省了18万;如果利润200万,应纳税额=100万×12.5%×20%+100万×50%×20%=2.5万+10万=12.5万,按标准税率则需要交50万,省了37.5万。关键是,初创企业要“规范账务”,准确计算“应纳税所得额”,不能为了享受优惠而隐瞒利润。我有个客户是做餐饮的,2023年利润90万,他自己申报时,把“家庭消费”5万计入“业务招待费”,导致应纳税所得额=90万+5万=95万,应纳税额=95万×12.5%×20%=2.375万,但如果他把5万“调减”,应纳税额=90万×12.5%×20%=2.25万,省了0.125万。虽然金额不大,但“细节决定成败”,初创企业更要“精益求精”。

最后,还有“地方性创业补贴”。很多地方政府为了鼓励“一人公司”等小微企业创业,会出台“税收返还”“创业补贴”等政策,比如“注册补贴”“房租补贴”“社保补贴”等。比如上海市规定,首次注册的一人公司,给予5000元“创业补贴”;深圳市规定,小微企业(含一人公司)缴纳社保的,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“社保补贴”,期限3年;杭州市规定,科技型一人公司,给予“研发投入补贴”(最高10万元)。这些政策虽然“地方性”强,但对初创企业来说,是“真金白银”的支持。我有个客户在成都做文创设计的一人公司,2023年注册后,申请了“成都市创业补贴”,拿到了2万元,用于购买设计设备;同时申请了“社保补贴”,每月300元,一年3600元,合计23600元,相当于“净利润增加2.36万”。需要注意的是,地方性创业补贴需要“主动申请”,很多老板不知道这些政策,错过了申请时间。所以,初创企业要关注“地方人社局”“科技局”的官网,或咨询“加喜财税”这样的专业机构,及时申请补贴,降低创业成本。总之,创业扶持政策对初创一人公司来说,是“启动资金”——用增值税减免降低流转税,用所得税减免降低利润税,用地方补贴增加现金流,只要“主动了解政策”“合规申报”,就能“轻装上阵”,快速发展。

## 总结:合规申报是享受优惠的前提 经过12年的财税实战,我深刻体会到:一人有限公司的税收减免政策,不是“避税工具”,而是“合规红利”——只有规范账务、准确申报,才能合法享受优惠,降低税负。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、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地方税费减免……每一项政策背后,都是国家对“小微企业”的支持,但前提是“符合条件”。很多老板因为“怕麻烦”而规范账务,结果多交了税;因为“不懂政策”而错过优惠,导致利润流失。其实,税务申报并不难,只要“找对人”(专业财税机构)、“用对政策”(最新政策)、“做对账”(规范核算),就能让税收优惠成为企业发展的“助推器”。 ### 加喜财税的见解总结 在加喜财税的12年服务中,我们发现一人有限公司老板最常犯的三个错误:一是“公私不分”,把公司钱当自己钱,导致个税风险;二是“政策滞后”,不知道最新优惠,比如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延续到2027年;三是“账务混乱”,研发费用没单独核算,无法加计扣除。我们始终强调“合规优先”,只有规范经营,才能享受政策红利。未来,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,一人有限公司的税收优惠将更加精准化、个性化,比如“数字经济”“绿色经济”领域的专项优惠。我们建议老板们“定期咨询专业机构”,及时了解政策变化,让税务成为企业发展的“助力”而非“阻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