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注销公司,市场监管局会检查合同吗?

引言:注销背后的“合同隐雷”

说实话,在加喜财税做了12年注销代理,见过太多老板在公司注销时“踩坑”——有人以为把营业执照交上去就万事大吉,结果因为一份三年前的采购合同被市场监管局“揪住”,硬生生拖慢了注销进度;有人为了省事,把历史合同随便塞进纸箱,等来了核查通知才追悔莫及。这背后藏着一个很多企业都没想清楚的问题:**注销公司时,市场监管局到底会不会检查合同?**

注销公司,市场监管局会检查合同吗?

要回答这个问题,得先搞清楚市场监管局在注销中的角色。简单说,市场监管局不是“注销审批机关”,而是“市场监管主体”——它不决定你能不能注销,但得确保你注销时“干干净净”,没有遗留问题。而合同,作为企业经营活动最直接的“证据链”,自然成了它关注的重点。尤其是2021年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实施后,注销程序从“备案制”转向“承诺制”,看似更宽松,实则对“合规性”要求更高——市场监管局虽然不会查每一份合同,但一旦发现“异常”,必然深挖到底。今天,我就结合12年的实战经验,从6个方面拆解这个问题,帮企业把“合同雷区”提前扫干净。

合同合规初筛

市场监管局在注销审查时,第一步就是“合同合规初筛”——不是逐字逐句看条款,而是看合同本身的“合法性”和“完整性”。这里的“合规”主要指三个核心点:**主体资格、内容合法性、印章真实性**。先说主体资格,合同上的签约方必须是“存续状态”的企业或个体户,如果对方已经注销,这份合同在法律上就相当于“废纸”,市场监管局会怀疑是否存在“虚构交易”逃税的可能。比如去年我们代理的一家建材公司注销时,就有一份2020年的采购合同,对方公司早在2022年就注销了,我们赶紧让客户补签了“情况说明”,并提供了当时交易的银行流水,才过了这一关。

内容合法性是重点中的重点。市场监管局会特别关注合同标的是否涉及“禁止经营”或“特许经营”项目。比如销售食品的合同,如果没有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;或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合同,没有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,这类合同直接被认定为“无效合同”,轻则要求整改,重则可能触发行政处罚,甚至影响征信。我见过最极端的案例:一家贸易公司注销时,被发现有5份“无资质采矿合同”,市场监管局不仅驳回了注销申请,还把线索移给了应急管理局,最后老板被列入了“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”。

印章真实性容易被忽视,但恰恰是“重灾区”。很多小企业为了省事,用财务章代替合同章,甚至用“萝卜章”,市场监管局一旦发现,会立刻启动“印章备案核查”。去年有个客户,注销时有一份关键的销售合同用的是“旧公章”(已经变更备案),我们花了三天时间跑到公安部门调取“印章变更记录”,才证明合同的真实性。这里有个小技巧:企业最好建立“印章使用台账”,尤其是注销前,把所有合同涉及的印章都梳理一遍,避免“章不对证”。

除了这三点,市场监管局还会看合同的“履行状态”。比如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?如果还没履行,为什么没履行?是否存在“恶意违约”逃避债务的情况?曾有家建筑公司,注销时还有一份未完工的施工合同,对方起诉后,市场监管局以“可能存在未了结债权债务”为由,暂缓了注销。所以,企业注销前一定要把“未履行合同”处理掉,要么终止合同,要么取得对方“债务已结清”的证明,否则很容易被“卡脖子”。

税务与合同对账

税务和合同的关系,就像“账本”和“原始凭证”——税务局查账时,必然会核对合同与申报数据的一致性。而市场监管局在注销时,虽然不直接查税,但会通过“跨部门信息共享”获取税务数据,进而倒查合同。比如,企业申报的收入是100万,但合同显示的销售额是200万,市场监管局就会问:“多出来的100万去哪了?”这背后可能涉及“隐匿收入”或“阴阳合同”,一旦坐实,注销基本无望。

“阴阳合同”是市场监管局的重点打击对象。所谓“阴阳合同”,就是对外签订一份“低价合同”(用于报税),对内实际执行一份“高价合同”(真实交易)。这种操作在房地产、装修等行业很常见,但注销时极易翻车。我有个客户做装修的,注销时为了少缴税,给税务局报的是“50万装修合同”,但市场监管局通过银行流水发现,对方公司实际转了80万,立刻要求提供“补充合同”。最后客户不仅补了20万的税,还被罚款10万,注销时间从1个月拖到了3个月。

“虚开发票”关联的合同更是“高压线”。如果企业用虚假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,市场监管局一旦通过税务系统发现异常,会直接移交税务稽查。去年我们代理一家科技公司注销,发现其中一份“技术服务合同”对应的发票,开票方是个“空壳公司”,市场监管局立刻启动“一案双查”(查企业+查开票方),最后客户不仅没注销成,还因“虚开发票罪”被追究刑事责任。所以,企业注销前一定要用“金税四期”系统自检一遍,确保合同、发票、银行流水“三一致”。

这里有个专业术语叫“三流一致”,即“合同流、发票流、资金流”必须统一。市场监管局虽然不直接核查这个,但税务部门会,而税务数据是市场监管局注销审查的重要参考。我们团队在帮客户做注销前,都会先做“税务合规体检”,把所有合同对应的发票和银行流水逐笔核对,确保“三流一致”,这样市场监管局即使抽查,也能顺利通过。

债权债务公示期核查

公司注销前必须进行“债权债务公告”,这是《公司法》的硬性要求。而市场监管局在核查公告时,会重点审查“合同中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公示”。比如,企业有一笔应收账款,合同上写明了付款方和金额,但公告里没提,市场监管局就会认为企业“隐瞒债权”,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,进而要求补充公告或提供债权人“放弃债权”的证明。

“债务未清偿”是注销中最常见的问题。很多企业觉得“反正公司要注销了,债务可以不还”,这种想法大错特错。市场监管局会逐条核对合同中的“债务条款”,确保所有债务都已履行或得到债权人豁免。我曾遇到一个客户,注销时有一笔10万的货款没付,对方起诉后,市场监管局以“未清偿到期债务”为由,驳回了注销申请。最后客户不仅还了款,还承担了诉讼费,得不偿失。

“担保合同”容易被遗漏,但却是“重灾区”。如果企业为其他公司提供了担保(比如保证合同、抵押合同),即使自己不是主债务人,注销时也必须获得“担保权人同意”。去年我们代理一家制造公司注销,发现它有一份“连带责任保证合同”,为合作方的贷款做了担保。市场监管局要求我们提供“银行出具的担保解除证明”,否则不能注销。我们花了半个月时间,才说服银行办理解除手续,最终才完成注销。

“或有债务”更隐蔽,风险也更大。比如合同中约定的“质量保证金”、“违约赔偿”,虽然还没到期,但可能随时发生。市场监管局会要求企业提供“或有债务处理方案”,比如购买“责任保险”或设立“专项准备金”。有个客户做设备销售的,注销时还有5%的质保金(合同约定),我们帮客户和对方协商,用“银行保函”替代了质保金,才通过了市场监管局的核查。

行业特性影响大

不同行业,市场监管局对合同的审查重点天差地别。比如餐饮行业,市场监管局会重点检查“食品采购合同”和“食品安全责任合同”;建筑行业,会查“施工合同”和“安全生产合同”;而医药行业,则会查“药品购销合同”和“GSP认证相关合同”。行业特性决定了合同的“高风险点”,企业必须“对症下药”。

餐饮行业的“采购合同”是审查重点。市场监管局会看供应商是否具备《食品生产许可证》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合同中是否约定了“食品安全标准”和“退换货条款”。我曾代理一家火锅店注销,发现它从“无证小作坊”采购了火锅底料,市场监管局立刻要求整改,不仅要更换供应商,还要对已售出的火锅进行召回,最后注销时间延迟了2个月。所以餐饮企业注销前,一定要把所有采购合同梳理一遍,确保供应商资质齐全。

建筑行业的“施工合同”涉及“安全生产”和“农民工工资”,是市场监管局的“重点关注对象”。合同中必须明确“安全生产责任”和“工资支付方式”,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为“违规施工”。去年有个客户做建筑工程的,注销时有一份“劳务分包合同”,没约定“工资专户”和“总包代发”条款,市场监管局怀疑它可能拖欠农民工工资,要求提供“工资支付记录”和“农民工承诺书”。我们帮客户补了所有材料,才勉强通过审查。

医药行业的“GSP认证合同”是“生死线”。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通过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GSP)认证,注销时市场监管局会查“GSP相关合同”,比如“仓储服务合同”“冷链运输合同”,确保药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符合标准。有个客户做药品批发的,注销时发现“冷链运输合同”已经过期,市场监管局要求重新签订合同并提供“温度记录”,否则不能注销。最后客户不得不多花2万块续签了合同,才顺利注销。

历史合同回头看

企业注销时,市场监管局不仅查“存续期间”的合同,还会“回头看”——查成立以来的“历史合同”,尤其是“异常合同”。比如合同金额突然激增、签约方频繁变更、合同条款明显不合理(比如“零元购”),这类合同很容易被认定为“虚假交易”或“利益输送”,进而触发深度核查。

“成立初期的合同”风险最高。很多小企业刚成立时,为了“冲业绩”,会签一些“虚假合同”,比如和关联公司签订“无实际业务的购销合同”。这类合同在当时可能没人注意,但注销时一旦被查,后果很严重。我有个客户做贸易的,2018年成立时签了3份“虚假采购合同”,金额合计500万,注销时市场监管局通过“大数据比对”发现了异常,要求企业说明资金去向。最后客户不得不补缴了125万的税款,还被罚款50万,注销计划彻底泡汤。

“关联交易合同”是“重灾区”。如果企业与关联公司(比如母公司、子公司、兄弟公司)签订的合同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,市场监管局会怀疑“转移利润”或“逃避税收”。去年我们代理一家集团子公司注销,发现它和母公司签订的“技术服务合同”价格比市场价高30%,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供“第三方评估报告”,证明价格的合理性。我们找了3家评估机构,才出具了“公允价格”的报告,才过了这一关。

“长期未履行合同”容易被遗忘,但风险不小。有些合同签了之后,一直没履行,比如“租赁合同”“供货合同”,企业以为“放着不管就行”,但注销时市场监管局会问:“为什么没履行?是否存在纠纷?”曾有家科技公司,注销时发现2019年签的“办公室租赁合同”只履行了1年,后面2年的租金没付,房东起诉后,市场监管局以“存在未了结诉讼”为由,暂缓了注销。所以企业注销前,一定要把“长期未履行合同”清理掉,要么终止合同,要么解决纠纷,否则后患无穷。

档案留存是关键

企业注销时,市场监管局会要求提交“档案材料”,而“合同档案”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根据《档案法》和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,企业必须将“合同正本”或“复印件”留存10年以上,注销时如果无法提供,可能会被认定为“档案不齐全”,进而影响注销进度。很多企业觉得“注销后就不存在了,档案留着没用”,这种想法大错特错——档案留存不到位,不仅影响注销,还可能在后续纠纷中“吃哑巴亏”。

“合同归档不规范”是最常见的问题。很多企业签完合同后,随便塞进抽屉或文件夹,没有按“时间”“类型”分类,导致注销时找不到。我们团队在帮客户做注销前,第一步就是“档案整理”——把所有合同按“采购”“销售”“服务”“担保”等类型分类,贴上标签,编制目录。有个客户有200多份合同,我们花了3天才整理完,但正是因为整理得规范,市场监管局抽查时10分钟就通过了。

“电子合同”的留存是“新难点”。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,很多企业用“电子签章”签合同,但电子数据容易丢失或篡改。市场监管局在核查时,会要求企业提供“电子合同存证证明”。去年有个客户做电商的,注销时提供了100多份电子合同,但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供“第三方存证平台”的证明。我们帮客户把电子合同上传到了“可信电子签存证平台”,才通过了核查。所以企业最好用“合规的电子签章系统”,并定期备份电子合同,避免“数据丢失”的风险。

“合同变更记录”必须留存完整。很多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会变更,比如“价格变更”“履行期限变更”,企业如果没有留存“变更协议”,市场监管局会认为合同“履行异常”。我曾遇到一个客户,注销时有一份“销售合同”,后来价格从10万降到了8万,但客户没有签“变更协议”,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供“双方确认的降价证明”,最后我们找了当时的业务员,才拿到了“微信聊天记录”,才勉强通过审查。所以企业一定要把“合同变更记录”和“原始合同”放在一起,确保“有据可查”。

总结:注销前的“合同体检”不可少

说了这么多,回到最初的问题:**注销公司时,市场监管局到底会不会检查合同?** 答案是:**不一定,但一旦有问题,必然会查;而且查得严、查得深**。市场监管局不是“无事生非”,而是要确保企业在注销时“没有遗留问题”,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。企业与其“心存侥幸”,不如“主动自查”——在注销前做一次“合同体检”,把“合规性”“税务一致性”“债权债务处理”“行业特殊要求”“历史合同风险”“档案留存”这六个方面都梳理一遍,才能“高枕无忧”。

12年的从业经验告诉我,注销公司的过程,就像“大扫除”——平时不打扫,积灰多了就难清理。合同作为企业经营的“痕迹”,平时管理得好,注销时就能“从容应对”;平时乱放,注销时就会“手忙脚乱”。尤其是现在“大数据监管”越来越严,市场监管局的“跨部门信息共享”能力越来越强,想靠“蒙混过关”过关,基本不可能。

未来的注销监管,可能会更“智能化”。比如“区块链技术”可能会用于合同存证,让“篡改合同”变得不可能;“AI系统”可能会自动比对合同与税务数据,发现“异常”立刻预警。企业必须提前适应这种变化,建立“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”意识——从合同签订到履行,再到归档和注销,每一个环节都要“合规”,才能在“注销大考”中顺利过关。

加喜财税见解总结

在加喜财税14年的注销代理经验中,合同审查是“注销前置环节”的重中之重。我们团队始终秉持“先合规,后注销”的原则,帮客户梳理历史合同、排查风险点、补全材料,确保每一份合同都能经得起市场监管局的核查。比如我们独创的“合同三查法”——查合规性、查税务一致性、查债权债务处理,已经成功帮助上千家企业顺利注销。我们认为,企业注销不是“终点”,而是“合规的起点”,只有把合同管理好,才能在市场竞争中“行稳致远”。